8月5日《信息时报食品版》报道的《添加剂新规放宽饮用水监管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对于国家卫生部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允许80种添加剂用于饮用水,一个月来,不少专家纷纷在网上提出反对意见。有专家直指此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背道而驰,一旦标准通过,未来饮用水中添加各种食品添加剂将泛滥成灾,后果堪忧。据悉,该征求意见稿将于9月12日停止意见征求。
7月26日,国家卫生部在网上公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的征求意见稿,这份旨在代替原先的标准(GB 2760-2007)的长达200多页的征求意见稿上,列出了77种“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名单”,明确不适用于大米及其制品、婴儿配方食品、小麦粉等食品,但对于同样重要的基础食品饮用水,只规定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这一种,而其它饮用水并不在限制之列。根据这份意见征求稿,除了天然矿泉水,其它饮用水的生产均可适用77种按生产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,而且没有上限。这些添加剂中包括了5-呈味核苷酸二钠,L(+)-酒石酸,-环状糊精,甘油、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等等,大多数都用在增味剂、抗氧化剂、增稠剂、着色剂、酸度调节剂、稳定剂、凝固剂、乳化剂等功能。这一修改引起业界高度关注。
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学营养系副主任、博士生导师苏宜香教授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,这80种添加剂中,有很多添加剂如果加到水中,产出的就不是水了。她表示,由于自己没有参加标准制定,所以其它的问题也不方便回答。
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表示,他不能理解为何会进行这样的修改,他认为这些添加剂对于饮用水来说“毫无意义”,他已经在网上向卫生部提了反对意见。另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营养学家也指出“不明白卫生部为何需要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”。该专家这样认为她已经询问过卫生部的有关人员,得到的答复是“该标准目前是个征求意见稿,你们可以上网提意见”。据悉,该标准由于放开了添加的口子,使得在饮用水中添加各种矿物质变得合法合规且随心所欲,同时由于该标准的表3中还列出了大量的酸度调节剂和增味剂,这也为以后用酸度调节剂人工调节饮用水的酸碱度和味道开了口子,一旦标准通过,未来饮用水中添加各种食品添加剂将泛滥成灾,后果堪忧。
记者在网上查到制定该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名单,发现有两位广东专家,其中一位是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邓峰。记者随后联系正在国外的邓峰,他的手机长期处在无人接听状态,记者几次发去短信,表明希望能够通过电子邮件采访,截止至发稿前未收到邓峰任何回应。